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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合同是否有效,有效的合同形式有什么?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合同在订立的时候不仅仅是为书面行使这一种。口头合同也属于合同形式的一种,那么,手写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网友询问:
手写的合同是否有效,有效的合同形式有什么?
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肖攀律师解答:双方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别的形式。 手写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符合合同形式。手写合同只要当事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真实,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别的无效事项,则该合同有效。
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手写合同无效:
1、用不正当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3、用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规定。 无效的合同从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而得到的财产,要返还;无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须折价补偿。
有效的合同形式有:
(一)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书面形式就是以文字方式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便于保存,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方便举证,有利于当事人主张权利,也便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审判、裁决。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价款或报酬数额较大的合同,当事人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除合同书外,还有数据电文。体现了现代科技的要求,这一规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书面形式又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了用文字表现合同内容外,还要对合同进行其他程序,主要有公证、审批、登记。
(二)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就是以谈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如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简单、方便、迅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如集市上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买卖等。但口头形式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即不能复制,容易发生争议。发生争议后不易举证。所以,对于非即时清结的和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还是用书面形式为好。
(三)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肖攀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肖攀律师简介
中山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资深律师,具深厚法学理论和丰富实务经验,办案高效务实,笃守信用。专注于公司、房地产、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等领域;熟悉风险预估与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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