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程某某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程某某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案件事实:
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程某某,男,1979年7月11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普陀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金融刑诉[2017]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7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程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期间,因公诉机关提请补充侦查,本案延期审理二次,经上级法院批准延期审理一次,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期审理二次。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程某某于2012年注册设立上海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2013年12月起,通过每年支付30万元代理费的方式,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泛亚”)签订合作协议,获取昆明泛亚授权(机构代码0633),随后该公司在未取得国家金融业务许可情况下,承诺保本付息并支付13%左右的年收益,向不特定社会公众推销昆明泛亚“资金受托”业务。案发后,经审计,年富公司作为昆明泛亚代理服务机构,代理收取400余名投资人投资款,投资金额共计13亿余元。2016年1月5日,被告人程某某接公安机关电话联系后主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为证实以上指控的事实,当庭宣读和出示了证人证言、相关书证和司法鉴定意见书、被告人程某某供述和辩解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程某某设立上海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协助昆明泛亚在上海区域内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程某某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对定性表示异议。并认为第一、从大量政府红头文件等材料中反映,昆明泛亚是合法合规开办的公司,由当地政府大力扶持的,其无法识别昆明泛亚的经营行为是非法的。第二、其只是在昆明泛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为投资人进行开户等服务,其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当庭宣读了相关政府文件等证据。
其辩护人还认为,被告人程某某与昆明泛亚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其主观上不具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也没有与昆明泛亚合谋,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程某某于2012年注册成立上海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2013年12月起,通过每年支付人民币30万元代理费的方式,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泛亚”)签订合作协议,成为昆明泛亚授权服务机构(机构代码0633),随后该公司在未取得国家金融业务许可情况下,在昆明泛亚授权下,向社会公众宣传推销昆明泛亚的“资金受托”业务,承诺年化收益率为10%至13%,年富公司还为投资人进行开户,提供投资操作流程等服务,协助昆明泛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并从中获取服务费或佣金。经司法鉴定,2014年1月至2015年底,年富公司作为昆明泛亚授权服务机构,协助昆明泛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3亿余元,尚有人民币3亿余元本金没有收回,投资人数达400余名。2016年1月5日,被告人程某某接公安机关电话联系后主动投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程某某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证人费某、林某、韩某某、戴某1、戴某2、姚某、沙某某、王某某、陈某某、张某某、胡某某、赵某某等人的证言,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服务机构授权证书及授权服务机构合作协议,投资人信息登记表,投资人的报案材料,泛亚交易商对账单,银行交易明细,年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登记资料,上海司法会计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的工作情况,被告人程某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查证属实,且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程某某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法院审查认为:
被告人程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协助昆明泛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非法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某某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经查,被告人程某某在昆明泛亚授权下,为投资人参与“资金受托”业务进行开户,提供投资操作流程等服务,协助昆明泛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被告人程某某应有审核的义务,对于昆明泛亚的融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应该有义务作出判断和审核,而不是唯利是图,只获取服务费或佣金,而不管昆明泛亚的融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致使投资人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程某某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被告人程某某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另查,被告人程某某应当知道他人变相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且予以协助,因而构成犯罪的,属于故意犯罪。被告人程某某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获取服务费或佣金,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被告人程某某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程某某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裁判结果:
被告人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程某某有自首情节,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程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应撤销缓刑,将前罪和新发现的罪所判处的刑罚予以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5)普刑初字第1305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程某某宣告的缓刑,执行原判刑期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9日起至20234月24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至本院,已缴纳的部分无需缴纳。)
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各名投资人,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网络"瘫痪门"频现 立法建立基础设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警惕假律师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