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信贷员骗取客户存单质押贷款 信贷员构成何种犯罪?
一、信贷员骗取客户存单质押贷款
被告人陈某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其朋友祁某提出,要借款20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于是,陈某以借给朋友验资为名,从信用合作社固定客户徐某处借得三张合计140万元的存单,并冒用徐某的名义用这三张存单办理了质押手续,贷款人民币140万元借给祁某。但祁某却用于赌博、娱乐,挥霍一空,遂案发。
二、信贷员构成何种犯罪?
本文认为,被告人陈某构成诈骗罪,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构成挪用资金罪,须具备两个本质要件,一是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二是利用职务之便。首先我们来看被告人陈某是否挪用本单位资金或客户资金。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利用其工作中与徐某形成的熟悉关系及对其的信任,以亲戚注册验资为名向徐某借款100万元至200万元,在徐某没有如此多现金的情况下,借给被告人陈某140万元存单。被告人陈某将此存单用于质押贷款,这一质押行为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被告人陈某贷款的性质。如果这一质押行为无效,则以后一系列贷款行为则无效,被告人陈某所贷之款性质自始至终是单位资金。本案中,徐某应当知道,既然是验资,必定要将所借之款汇入需验资的拟办公司的帐户,成为该拟办公司帐面资金才可通过验资。也就意味着徐某有同意陈某动用和处分存单资金或以存单作担保借款的意思。因此应认定被告人陈某质押贷款的行为是有效的。在办理了贷款手续后这笔资金所有权或使用权已不属于信用社,故不能认定为挪用单位资金。那么这笔资金是不是客户资金。所谓客户资金,是指储户储存于信用社的存款,在信用社的帐面上记载的为客户资金。我们认为在被告人陈某办理了贷款手续之时,这140万元已不是信用社帐面的资金,而是已发放出去的贷款,其所有权应是徐某,故也不是客户资金。按照规定,这140万元应属徐某所有,信用社应将贷款直接给徐某。但被告人陈某利用工作过程中同事信任的便利,在没有徐某委托或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质押贷款打入被告人陈某的朋友祁某的账户,此时本案的受害人是信用社还是徐某。从本案整个过程来看,受害人应为徐某。
被告人陈某的犯罪行为可以分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以亲属需验资为名骗得徐某的信任从徐某处骗得140万元的存单,第二个过程利用工作过程中同事信任的便利,在没有徐某委托或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质押贷款打入被告人陈某的朋友祁某的账户的行为。这两个过程中重要的是第一个行为过程,第二个过程仅是其诈骗后实现其利益的后续行为。
(二)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是否是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职务之便是指直接利用本人职务上的权利,包括一是利用本人主管、经营财务的便利条件;二是利用本人经手管理和经营的某项工作上的便利条件。被告人陈某作为信贷员,只负责信贷对象财产情况调查和办理具体手续,办好后还需交叉审查,然后交主任审批,其没有直接主管的权利。故不应认定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是利用计职务之便,应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之便与利用工作之便,在性质完全不同。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自己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职务代表了一定的权力和地位,同时也表示应有的义务,而最关键的就在于行为人具有直接实施、执掌和处理的权力;而利用工作之便是指利用自己在工作中形成的一种关系或条件,这种关系和条件有时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权力和地位,但其本质性的内容则是一种具有社会价值的劳动,一般不以职务和权力去衡量。所以仅仅是利用工作上的某种关系或条件,而不是直接利用本人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不应认定为构成职务犯罪的“利用职务之便”。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