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抢劫罪如何定罪,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22:5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未成年人犯抢劫罪应该如何定罪,对于本罪的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未成年人抢劫罪如何定罪,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未成年人抢劫罪如何定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2、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但是,它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抢劫财物,只是它使用的手段,也侵犯了人身权利,所以把它归入侵犯财产罪中。

4、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途或者未遂犯罪形态的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抢劫罪行发生了严重情节,特别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无论抢到财物与否,都是既遂。由于抢劫罪是当场劫取财物,所以,被抢劫的财物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如果把不动产的一部分强行分离变成动产而抢走的,应定抢劫罪。

二、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伤残等级一级,可以增加二个月六个月的刑期;

(5)每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三年的刑期;

(6)抢劫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 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管制刀具等抢劫的;

(2)流窜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 )教唆或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