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负责任年龄,其犯罪对象“公私财物”包括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9:2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抢劫罪负刑事责任年龄

抢劫罪负责任年龄,其犯罪对象“公私财物”包括哪些?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的人犯抢劫罪应负刑事责任。由于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且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性质比较严重,所以在立法上对构成抢劫罪的数额和情节没有作限制性的规定。

二、抢劫罪犯罪对象“公私财物”包括哪些

一般认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根据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具体物”。进而,可以与“犯罪所得之物”区分开来。所谓“犯罪所得之物”是指犯罪行为人通过犯罪所获得的财物或物品。且不论“犯罪行为人通过犯罪所获得的财物或物品”这样的表述本身就有歧义,就算是没有歧义,仅指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得的各种形态的物质利益,那么,根据上述定义,抢劫罪的犯罪对象也应当是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而公私财物则是抢劫罪的犯罪所得之物。

况且,抢劫罪是通过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施以影响来获取财物,要说“犯罪行为所作用的”,也应当是人,而不是物。而盗窃罪、抢夺罪中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对象即财物,因此尚可说盗窃罪、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我们认为,“犯罪对象”的出现盖因我国刑法借用了哲学上“客体”一词而创造了犯罪客体,为了区分犯罪客体和哲学上的“客体”,才出现了“犯罪对象”一语。但目前通说对犯罪对象的定义笼统而不够精确,若将之理解为“犯罪行为所作用的、直接体现犯罪客体的物或人或其他载体”也许较为妥当,这样,抢劫罪虽然其手段行为作用于人,但体能够现“受到侵犯的财产权利”的则只能是公私财物。所以笔者此处使用“行为对象”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