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朱树英律师普法解答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7:1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如何确定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

如何确定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朱树英律师普法解答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故意销毁档案犯罪吗

1、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故意对国有的档案进行毁坏的,或者对会计档案进行故意毁坏的,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规定【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伪造档案属于刑法还是民法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