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携带凶器抢夺的是否构成抢劫?杨志华律师为大家解答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5:5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14岁携带凶器抢夺的是否构成抢劫

14岁携带凶器抢夺的是否构成抢劫?杨志华律师为大家解答

1、携带凶器抢夺就是抢劫罪,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抢劫罪,依法应当治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犯罪分子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行为,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携带凶器的行为并不一定属于抢劫的认定条件,对于构成了抢劫的违法事实的,是需要根据抢劫罪的相关刑事处罚规定来进行量刑处理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