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构成的?郭端红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5:5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构成的

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构成的?郭端红律师为大家解析

1、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上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3)在主观上表现故意;

(4)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3、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盗窃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才能构成本罪。如果所盗窃的不是公文、证件、印章或者虽是公文、证件、印章但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亦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盗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治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公文、证件、印章而盗窃、抢夺或毁灭的,不能构成木罪,但可构成他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或为了招摇撞骗,或为了出卖谋利,或为了自用,等等,不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由于国家机关印章若是被盗窃,不仅会导致他人的经济权益受损,也有可能会损害相关国家机关的声誉,故此相关法律直接规定了,只要发现了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存在,公安机关就需要立案处理此类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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