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为报复单位盗毁人事档案 行为人是否构成盗窃罪?
一、为报复单位盗毁人事档案
华某,男,上海合成纤维研究所职工。上海合成纤维研究所在将职工增资表格归入职工档案时,发现有两位干部的档案无迹可寻,旋即对全所档案进行清理,结果令人瞠目结舌:全所800余元职工的人事档案竟有30份下落不明。公安局经过现场勘查,发现门锁无损,内部作案的可能性极大。4月26日,公安局传唤了华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华某交代了作案经过。原来,华某与该研究所档案室女管理员张某一度关系甚密。1997年底,已有家室的张某决定中止与华某的暧味关系;但华某不甘就此罢休,开始蓄意报复。1998年初,华某以写匿名信,贴小字报,散布谣言等手段对张某进行人身攻击。华某感到这样还不解恨,萌生了盗毁人事档案让身为档案管理员的张某吃“吃不了兜着走”的念头。春节前的一个晚上,华某用私藏的钥匙闯入档案室,随手拿出30份档案,扔进垃圾箱。
二、行为人是否构成盗窃罪?
本文认为,本案未不构成盗窃罪。从本案侵害的对象来看,华某的行为不属于盗窃性质。不论是一般盗窃行为来讲,还是盗窃犯罪来讲,行为人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因而,盗窃对象必须是财物。所谓“财物”?《汉语词典》释之为:金钱物品之总称”[1]《牛津法律大辞典》《辞海》等一些重要词书,都没地“财物”一词的解释,而只有对“财”或“物”的解释。《民事法律词典》对“物”的解释为“指为人为所支配且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对象。”[2]“物”也不是指物理学上的一切物质现象,而是指有经济价值之物。即《汉语大字典》中所称的物产。《周礼.天官.太宰》:“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八曰游贡,九曰物贡。”郑玄注:“物贡,杂物鱼橘柚”。这里的物就是物产或物资的意思。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六):“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其物也是物产的意思。可见,财包括物资,物也是指财物。“财物”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金钱和有价之物。它包括物资和货币两个方面。作为盗窃对象的财物,也必须具有经济价值,不具有经济价值的物,不能成为盗窃行为的对象。而本案中的华某盗窃销毁的是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证明人的身份经历的资料,不具有经济价值。因而,盗窃人事档案不能视为法律意义上的财物对待,华某的行为不属于侵财性质的盗窃行为。
从华某的主观上看,也不具有侵财盗窃的主观故意。侵财性的盗窃,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华某是出于报复心理,为张某出难题。将档案扔进垃圾箱。这与侵财性质盗窃的主观要件,也相差甚远。因而,从主观方面来考察,也不能定为盗窃性质。
总之,无论从盗窃对象来看,还是从华某主观动机目的来看,都不属于侵财性质的盗窃。而其关键是盗窃对象不具有经济价值。
那么,对华某如何处理更为适当呢?我们认为,如果对华某需要定罪和处罚,应按照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的“盗窃抢夺毁灭国家公交证件,印章罪”处理更为恰当。
对毁灭档案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毁灭公文和证件。档案具有查考使用价值,经过立卷归档集中保管起来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收发电文,会议记录,电话记录,人事材料,技术文件,出版物原件,以及有保存使用价值的各种文书。人事档案是记载人们的成长经历,工作,任职,工资待遇等情况,是对人的考察使用以及晋职晋级调资的重要依据。人事档案的性质和作用就是为了证明一个人的各个方面的综合情况,作为国家机关管理的人事档案,实际上具有公正和证件性质,而且有的人事档案中本身就有国家机关发行公文和证件在其中。因而,把盗窃毁灭的档案作为公文证件对待比作为财物更为恰当。
盗毁档案的行为所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不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定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比定盗窃罪更为恰当。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警惕假律师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