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盗窃被拘留30天是否会自动放出来?何镜清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07:0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两人盗窃被拘留30天是否会自动放出来

两人盗窃被拘留30天是否会自动放出来?何镜清律师为大家解析

1、犯罪嫌疑人两人涉嫌盗窃被拘留三十天后,是否释放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进行决定。若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则会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盗窃罪行为类型都有哪些

1、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的犯罪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构成的盗窃罪

(1)、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2)、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3)、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三、盗窃罪成立的条件

1、实施盗窃行为,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就会成立盗窃罪:

(1)盗窃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盗窃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窃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盗窃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任何公民,都不得出于任何理由在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实施扒窃行为,也不得在其他公民家中实施盗窃财物的行为,否则一旦盗窃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是一年内盗窃次数过多,那么盗窃行为人就有涉嫌犯盗窃罪的可能。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