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讨债公司是否敲诈勒索?吴世亭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0:58:3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民法典中讨债公司是否敲诈勒索

民法典中讨债公司是否敲诈勒索?吴世亭律师为大家解析

讨债公司接受委托追讨债权的,如果以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等方式,非法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就会构成敲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客观表现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1)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2)要挟,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

(3)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讨债公司接受委托追讨债权的,如果以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等方式,非法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就会构成敲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会构成犯罪。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