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违章用假钞交罚款 持有使用假钞如何定罪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23:17:2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女子违章用假钞交罚款

女子违章用假钞交罚款 持有使用假钞如何定罪

如果我们的国家假钞泛滥,那么,我们的社会秩序也无法保障。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是国家重点打击的一种犯罪行为。虽然如此,关于假币的犯罪却屡禁不止。近日,安徽亳州就发生了这么一起使用假币交罚款的事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0月11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一名电动车女驾驶员因走机动车道接受处罚时,掏出假钞被识破后,再次掏出假钞。最终,交警报警,女驾驶员被带走。10月13日,亳州市谯城分局北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假钞的来源目前尚在调查。

事发后,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亳州公安交警在线发布消息称,10月11日上午,亳州市区和平路一位女电动车驾驶员因走机动车道接受处罚时,拿出了一张假的50元交给执勤交警,被交警发现后居然又拿出了一张假的100元。然后交警联系了辖区派出所,最后民警在其包中共找到350元假币,目前该女子已移交谯城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持有使用假币罪如何定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使用假币应作扩大解释:不仅包括以假币购物,而且包括其他所有以等量假币发挥等量真币功能的行为。换言之,这里的使用假币就是以等量假币发挥等量价值的行为。

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它涉及到货币的印刷、发行、流通、回笼等诸多环节,包括货币发行的管理(如发行基金的管理.货币发行与回笼的管理、发行量的管理),银行出纳的管理,为保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所实施的有关管理等,并且每个方面的管理都涉及众多的内容。把包括如此多方面内容的国家货币管理制度视为特有、使用假币罪的客体,就不可能准确的反应其客体的特殊性。因此,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般来说,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

(二)关于收藏为目的的持有假币。以单纯收藏为目的而持有假币的行为,是否成立持有假币罪?或者说,应否将“以使用为目的”作为持有假币罪的主观要件?通说认为,由于刑法并没有要求出于使用目的而持有,假币应属于违禁品,禁止个人收藏,行为人收藏数额较大的假币也会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故只要明知是假币而持有并达到数额较大要求的,就应以持有假币罪论处,但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三)根据司法解释,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不另认定为使用假币罪;但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在认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时,总的讲,要根据案件事实和刑罚的有关规定,进行系统分析,从中做出判断。这是把单个现象归结为普遍现象的判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