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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广告罪,实践中如何认定虚假广告罪?
一、什么是虚假广告罪?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1、虚假广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犯罪对象是广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广告对于企业宣传产品、树立形象、推销服务、提高知名度、引导消费,起着重要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广告的真实性就成为事关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问题。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行为。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挂靠知名企业及有关单位行骗;利用具有一定权威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行骗;利用社会知名人士行骗,等等。如果行为人发布的不是虚假广告,或者制作了虚假广告而没有向社会公众发布,不能构成本罪。
3、本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但都必须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如何认定虚假广告罪
实施虚假广告的行为,不一定都能构成犯罪。首先,要正确评价情节是否严重。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广告主要内容基本属实,只是在次要方面有个别不实成分或一定程度上的夸大,欺骗、误导消费者和损害消费者利益不是十分严重的,属于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虚假广告行为,不能以本罪论处。其次,要将虚假广告与一般违法广告严格区分开来,违法广告主要是指在广告中使用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国家机关名字,妨害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内容还有淫秽、迷信、暴力、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等等内容的情形,也就是说虚假广告属于违法广告,但并非所有违法广告的都是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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