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什么,如何正确认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23:11:0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什么,如何正确认定?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单位亦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4、犯罪主观方面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正确认定

正确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