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组织的基本内容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23:03:4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网友提问:行业组织的界定

律师解答:由于各个国家具体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因而行业组织在各国具有不同的涵义。即便在同一个国家,行业组织的概念也因各位学者的理解不同而各不相同。但是综合而言,国内外学者对行业组织所应具有的本质特征的认识并无二致。

行业组织的基本内容

相关法律知识:

1、非政府性

即行业组织相对独立于政府,不是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其在组织形式、经费来源、人员组成等方面区别于政府,具体表现在:

(1)其组织具有自主性,在内部实行自我管理,一般不受政府的直接控制,但有时要接受政府的监管。(2)其人员组成不同于政府机关,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编制。(3)其主要经费来源一般不是国家财政拨款,而主要是会员会费、社会或企业赞助等。(4)行业组织基于一定的行业利益而建立,仅仅对本行业的公共事务或共同利益进行管理和服务,而政府必须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不能仅仅关注社会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群体。

2、非营利性

这是行业组织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行业组织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其成立和运作的目的在于为成员提供公共性服务,保护整个行业的共同利益,促进行业的发展,不以营利为目标。当然,行业组织的非营利性并不表示行业组织不得从事产生收入的活动,从当前西方对行业组织主要活动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行业协会可以从事一些服务性的工作,如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展览会和展销会等,产生利润和收入。但是非营利性的规定禁止组织成员分配这些利润,而是将其投入公益事业中。

3、公共权力

成立行业组织的目的就是对同行业的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行业组织享有对一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公共权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有权对本项目的运动员进行注册管理。”尽管目前对这种权力的来源还存在一定的分歧②,但可以明确的是,纷繁复杂的非政府组织中有大量的非营利组织不能划为行业组织的范畴,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些组织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更不具有实现公共管理职能的权力。如诗歌爱好者协会、体育爱好者协会或老年人协会等组织,都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一种兴趣、爱好而自发形成的民间组织,仅仅是为其成员提供一般性的便利和服务的组织,不享有任何公共组织的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只能算非政府组织,而不是行业组织。

4、中介性

具体在行政法的领域,行业组织在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以及社会参与国家活动中充当中介性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担负着促进和保障政府与社会相互沟通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