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海关依法执行职务被执法人有什么义务
一、海关依法执行职务被执法人有什么义务
海关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进出我国境内的货物、人员或者运输工具进行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十二条 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海关执行职务受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予以协助。
二、可以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1、对海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特制设备,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撤销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海关作出的收缴有关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决定不服的;
3、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4、对海关作出的扣留有关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账册、单证或者其他财产,封存有关进出口货物、账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5、对海关收取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6、对海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
7、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或者汇率、减征或者免征税款、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确定计征方式以及确定纳税地点等其他涉及税款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以下简称纳税争议);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海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或者行政审批事项,海关未依法办理的;
9、对海关检查运输工具和场所,查验货物、物品或者采取其他监管措施不服的;
10、对海关作出的责令退运、不予放行、责令改正、责令拆毁和变卖等行政决定不服的;
11、对海关稽查决定或者其他稽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12、对海关作出的企业分类决定以及按照该分类决定进行管理的措施不服的;
13、认为海关未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或者对海关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服的;
14、认为海关未依法办理接受报关、放行等海关手续的;
15、认为海关违法收取滞报金或者其他费用,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6、认为海关没有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的;
17、认为海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8、认为海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所以,海关执行职务活动时,被执法人员的义务是配合执法。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务吧进行咨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警惕假律师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私自办辅导班怎么举报最有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