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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推行电子政务过程中应当注意哪几 个问题
尽管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1.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形成科学的电子政务建设决策机制。目前,各地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宏观管理工作往往处于“事事有人管理,处处无人协调”的局面,电子政务的最终目标是构造一个信息时代的政务。电子政务的实践使人们认识到电子政务不是一个技术项目,而是一个引领变革的工程。这种对于原有的、工业时代的政府形态的改造是通过电子政务工程项目一个一个地实施来积累完成的。因此,每一个电子政务应用项目的推进,都需要有法律、法规、行政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和有机组合来推动,才有可能达到变革和改造现有政府形态的目的。对现有政府形态的改造,并不是简单地将政府的服务移到网上就可以实现。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在改进政府对企业和居民服务的同时,必须对政府的业务流进行重新设计,对政府的结构进行重组,在电子手段的帮助之下简化政府与企业、与居民的互动,降低而不是增加政府业务运行的成本。这一系列的变革,都需要有强有力的领导,需要有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2.认真评估电子政务的应用绩效,合理规划电子政务的建设目标。世界各国在电子政务发展上的经验教训表明,对于电子政务的发展,必须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讲求效益,才可以取得成功。电子政务要取得成功必须确立优先级,提出实施策略,回答在现有基础之上如何实现这个目标。评估电子政务的应用绩效,首先必须明确电子政务的目标定位,而电子政务的目标随时间的推移、服务对象的不同、行政级别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电子政务应用绩效的评估必须注重目标、结果、需求导向三个基本原则:目标导向指考察电子政务应用绩效,必须紧密结合不同时间阶段、不同政府性质、不同政府级别所追求的不同目标。结果导向指注重电子政务的应用情况,重点从结果的角度来衡量电子政务成熟程度。需求导向指考察电子政务应用绩效,必须考虑电子政务服务对象对当前电子政务的反应情况,重点考虑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
根据以上基本原则,可以从公众需求、服务应用、基础环境、政府变革四个方面来考察电子政务应用绩效。
3.建立健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中的责、权、利。电子政务的核心不是电子,而是政务,电子是为政务提供支撑和服务的。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政务系统条块分割的现象比较严重,这给电子政务的推行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因此,虽然技术标准的统一可以解决互联互通的技术问题,但要真正实现互联互通,还需要在政务管理应用上下功夫。在省地县三级政府中成立各级电子政务网络中心,发挥各级政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产业办的职能,逐步理顺政府或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明确工作中的责、权、利。从这一意义上来看,“电子政务绝对不单纯是技术”。因此,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的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对政府行为、公共管理行为的研究和加深。要紧紧围绕着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提高政府为社会服务能力、提高公众满意度,在保障综合国力增强、保证政府的科学决策这些方面下功夫。在重视电子政务技术标准的同时,我们还应十分重视对政务工作的量化研究和管理,并在政府管理量化的基础上,对绝大部分政府管理工作项目和环节进行标准化,并以此制订出政务流程和环节的地方和国家标准,以实现政府管理的非人格化与过程的透明化。
4.加强对公务员电子政务与信息化技能的培训.整合人才资源。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中,往往过于强调技术人员的因素,而忽视各类管理与业务人员的培训。在政府管理创新中推行电子政务对国家公务员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知识存量、应用技能都提出了严峻挑战。电子政务建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公务员整体素质的高低。因此,加强以复合型人才为标准的国家公务员知识更新、电子计算机应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整体综合素质是政府网络化建设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政府机关应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处理好“精简”与“引才”的关系,切实解决政府信息网络化建设中“缺人才”的问题,实现技术管理和二次开发的部门化、本地化。
5.提供持续的资金保障,以适应信息网络社会发展的需求。电子政务的实施,不是建立了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就结束了,政府网络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不论是初期的建设,还是在建成之后的维护与管理、软件和网络设备的更新与升级,都需要相应数额的资金保证,这样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在线服务。可以说,从公共行政进入信息时代以后,政府的改革创新和电子政务业务流程的创新就结合在一起了。现代行政要求规范、科学、效率、成本降低和公正透明的政务流程,这些目标要通过创新和电子化得以实现。因此,为确保“电子政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政府都应在年度预算(结算)中把这项经费单独列支出来,以适应信息网络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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