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证明感情破裂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42:5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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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证明感情破裂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我与女方结婚时,女方家以种种理由没有拿过1分钱(绝对不是夸张,从婚房,家电家具购置到婚纱照,婚宴等都是由我父母出钱的),婚后女方在我不在家时候曾跟网友有淫秽聊天,内容及其不堪入目。(我有截图),此外还将我们的婚纱照中我的头像改成别人,并与别人照片制作网络结婚证(也有截图),严重伤害我的感情。而且婚后女方跟我因为财产问题常常吵架。现在感情已经破裂,我与她协议,可是她张口就讹诈我5万块钱。目前家里没有存款,也给不起这些钱。所以我决定起诉。但是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法院是不是会判离婚?如果不判,那么等六个月再起诉结果会如何?

律师解答: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