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36:1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财产分割法律知识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法律知

一、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1、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产,其婚后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房产可能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足以导致房屋的增值,即该行为对房屋的增值做出了贡献,那么该增值中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2、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嫁妆是否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当然也不排除有例外情况,如果嫁妆是女方结婚登记以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嫁妆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什么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