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是什么?怎么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当事人提出申请
离开户籍所在地异地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生活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2)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状况证明。
(3)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2、户籍所在地管理机关发放
街道办事处或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居委会为流出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婚育证明有效期为3年,落实绝育的则长期有效
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在成年育龄人口提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求后,对具备办证条件的,应当即时填制并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不需要办证或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应当告知。并与外出3个月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定期寄回《报告单。
3、现居住地管理机关查验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村居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受街道委托的居委会应当查验婚育证明,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记载查验结果、注明查验日期,并加盖查验机关印章。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每年验证2次;并已与流动人口中的婚育龄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4、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实行首接责任制
【通知规定】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背景】近年来,中国的人口流动大潮,正在面临着下一代的生育问题。但按照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法规及各地的《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在生育下一代前,准父母不仅要在工作单位和现居住地开好一系列证明,还必须回到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接受计生部门的“检查”(如女方是否怀孕、是否为第一胎等),才能办理准生证。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授: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准生证,在技术上没有问题。目前,国家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已经覆盖到每一个区(县)、街道乡镇,记录户籍人口的婚育信息。其中覆盖的人口数量,已接近人口普查的数量。因此,即使目前各地的计生信息系统没有实现联网,办理准生证的流动育龄夫妻,在居住地计生部门提供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计生部门可以将信息递交到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查询其婚育状况,而不应再要求当事人两地奔波、盖章,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自己提交证明。
5、流动人口办准生证可依据当事人承诺
【通知规定】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
【背景】目前,各地准生证的办理,不仅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人口信息证明,最关键的是还需要一份婚育情况证明。对于流动人口来说,一般需要到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的还需要工作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等。不少“准爸妈”,生育前需要辗转多个城市,户籍所在地、档案所在地或居住地,都不能为其开具相关的婚育证明。怀孕数月的妻子,只能和丈夫一起辗转奔波,为自己的孩子落地,求一份盖着诸多公章的婚育证明。
【解读】翟*授:准生证仅仅是一个服务证明,不应因为一些公章没盖上或证明开不出来,就成为孩子降生的阻拦。准生证上登记的相关信息,便于孩子降生后,办理“入户”等手续,但不是唯一的“证明”。是否存在超生等违规情况,在孩子落户时,户籍所在地还要根据当地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证。因此,依据当事人承诺,居住地计生部门可以为其办理准生证,可以通过在证内注明“婚育信息有缺失”等具体措施,协助育龄夫妇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在为孩子落户时,查证相关信息。
6、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流程须全部公开
【通知规定】各地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
【背景】几乎没人能说清楚,办理准生证,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跑多少个部门,经过多少道关。每个区县,甚至每个街道对办证的材料要求、办理程序可能都不一样,别人的办证经历只能参考,却无法照搬。
7、流动人口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准生证
【通知规定】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
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背景】办理准生证,要跑多个政府部门,对于流动育龄夫妻来说,甚至多个省、市、区、县,每个部门要求不同,因此,在工作居住地准备的材料,可能不符合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妻子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证明,丈夫的户籍所在地认为不行等情况,都要打回重来。这给流动育龄夫妻,特别是怀孕中的“准妈妈”,带来了极大的烦扰。
《首都之窗政策咨询网站显示,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政策
1、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可依据当事人承诺
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
2、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3、办理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实行首接责任制
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此前,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繁琐、不透明,特别是对流动人口,为证明自己的婚育情况,需要在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之间来回折腾,浪费了交通资源和人力成本。国家计生委下发的关于流动人口如何办理准生证的通知,体现了我国人口计生服务人性化的转变。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警惕假律师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