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份遗嘱时哪一份才有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14:2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民法典》规定存在多份遗嘱,若是遗嘱中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最后一份为准,若是不冲突的,每一份遗嘱都是有效力的。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存在多份遗嘱时哪一份才有效?

  多份遗书以哪份为准

  1、多份遗书以哪份为准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遗书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书,其中有公证遗书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书为准;

  (2)没有公证遗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书为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书怎样写才是有效遗书

  遗书按以下情况写才是有效的:

  1、遗书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书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书能力,不能设立遗书;

  3、设立遗书不能进行代理。遗书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

  哪些遗书是无效的

  以下遗书是无效的:

  1、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书无效;

  2、遗书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书无效。

  录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录遗嘱需要见证人。以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确保录音遗嘱的真实性。遗嘱见证人是指为遗嘱人设立遗嘱,并可对遗嘱的真实性作出证明的第三人。订立遗嘱有六种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其中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均应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手写遗嘱能达到法律上的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手写遗嘱就是自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属于法定遗嘱形式之一,只要遗嘱的内容、格式合法,手写遗嘱完全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

  1、见证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见证能力;

  2、见证人不是遗嘱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3、见证人不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见证人是证明遗嘱内容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人,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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