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责任 男子四次起诉离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11:3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日前,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逃避家庭责任四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一次按撤诉处理三次被判决不准离婚。

为逃避责任 男子四次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张某与被告郑某婚后生育一男孩,儿子的到来本该为这个家庭增添几分幸福,但孩子一出生便有智障。尽管如此原被告并没有抛弃孩子,夫妻俩依然一起生活了二十年,感情融洽。因儿子病情加重,甚至发展成精神分裂症,原被告因对孩子的治疗问题发生分歧,经常因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原告张某便抛弃全家老小离家出走中断与家里一切联系,并诉请离婚摆脱看不到丝毫希望的家庭。

  前三次法院不判决张某的离婚诉求,张某并没有放弃第四次到法院起诉。经查,原告仅在第二次判决离婚之后六个月每月寄出300元至600元不等的生活费,始终以没有经济能力无力承担婚生子生活费和医疗费为借口,对孩子的医疗费和抚养费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因此仍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