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手续?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10:1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网友提问: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

什么是涉外婚姻?怎样办理涉外婚姻离婚手续?

律师解答:

一、什么样的婚姻属于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其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所以我国公民同其他国籍或无国籍人缔结的婚姻一般均属于涉外婚姻。另外,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同时,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都是不允许与外国人结婚的。

对于涉外婚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结婚则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如果是办理离婚则适用于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怎样办理涉外婚姻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合意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当然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最好能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下面分别介绍一下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办理涉外离婚手续:

(一)在我国办理离婚

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都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在国外办理离婚,在国内申请承认

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