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09:1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离婚法律知识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注意,应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探望权问题,约定探望权应该明确具体时间、时长、地点。2、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该注意,关于房屋过户配合问题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等等。关于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通过

一、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子女抚养

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注意,应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探望权问题,约定探望权应该明确具体时间、时长、地点。

2、房产分割

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该注意,关于房屋过户配合问题需要在协议中明确。

3、户口

如果介意离婚后户口的问题,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及不迁出的违约金问题。

4、债务

债务问题一定要明确约定,否则很容易因为不清楚对方债务问题,被债权人起诉,而无法向对方追偿。

5、违约责任

关于协议内容的具体履行,建议约定一个违约责任条款,一旦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以该条款约束对方。

6、送达地址约定

离婚案件有特殊性,两个人离婚后可能老死不相往来,一旦对方不履行协议,涉及起诉,但是却无法找到对方,法院在向被告邮寄送达法律文书时,会出现无法送达问题,影响诉讼的顺利进行,所以要在协议中写明双方的送达地址条款。

因为每个家庭都是不同的,遇见的问题也是不同的,所以如果情况复杂,还是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离婚协议。

二、直接办理离婚登记不签离婚协议可以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因此,想要登记离婚时,必须携带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很多人知道离婚协议,但是对协议中应该约定的具体内容不了解。事实上,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包括几方面:

首先,子女的抚养问题。若两人婚内生育子女的,最好在离婚协议中注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子女的生活费如何支付、探望子女的具体时间等。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问题。夫妻婚内所得一般没有特别约定的话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购房、婚后工资收入等,离婚时最好将相关的财产分配好,避免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夫妻婚内生活期间,有时难免会对外负债,因此对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如何还贷的问题,最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其他想要约定的内容。由于离婚协议时双方就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因此两个人就同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在离婚协议中体现。比如婚内一方存在过错、出轨等行为,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出轨方给付赔偿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只要在双方签订之后,并且以此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若没有签订离婚协议,民政部分一般不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诉至法院主张自己的有关权益。

若夫妻是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就是其中必须要有的。当然,在起草离婚协议的时候,肯定都是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否则可以拒绝签字,那么该离婚协议就不能成立生效。至于,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