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具体证据支持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41:3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法律知识!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是: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司法行政相关执法的相关记录等。

  一、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具体证据支持

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具体证据支持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

  法务吧提醒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最终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2.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主张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赔偿的诉讼;

  3.无过错方在一审中未提出损害赔偿而在二审中提出的,法院应当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另行起诉。

  最后,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的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的损害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