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33:3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由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能由他人代写,也不能打印。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的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

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该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