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关于继承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9 09:23:4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民法典中生效的继承公证能否撤销

公证法关于继承

民法典对生效的继承公证能不能撤销没有作出规定,而依据公证法的规定,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事项的,可以撤销继承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财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生效的继承公证能不能撤销没有作出规定。遗产继承公证后,如果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遗产继承公证的,遗产公证就会被撤销,不再具有效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