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两份遗嘱其中一份被推翻另一份有效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9 09:16:2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两份遗嘱均合法遗产怎么分割

立两份遗嘱其中一份被推翻另一份有效吗

1、两份遗嘱均合法,遗产分割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法律规定,两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所以,有两份都合法的遗嘱,遗产分割的方式按照最后一份遗嘱的规定进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办理遗嘱的流程是怎样的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