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离婚享受什么特权?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7 11:01:0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提出离婚也不会受理,民政部门也不会办理离婚手续。哺乳期间也是。

怀孕离婚享受什么特权?

首先,孕期不准离婚。其次,女方提出离婚并得到支持的,可以就此提出补偿要求,但他人不一定要同意。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女性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

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

离婚时女方权利怎么保护

依据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主要指下述两种情况:

(一)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

当然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出轨的事情也是法律中,女性被保护的主要原因,试问,如果这样你还不能维护你的权益,那么法律一定不是好的,适用的。相关其他的女性方面的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你们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们或者是在法律咨询网的专业网站上搜寻答案。感谢您的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