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主播刷礼物是消费还是赠与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36: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给主播刷礼物是消费还是赠与

给主播刷礼物是消费还是赠与

1、一般属于消费行为。

2、用户在网络平台换购平台道具再对主播进行打赏,是基于用户与平台签订的用户协议,接受平台在技术、运营、维护基础上提供的服务,在网络平台自愿打赏的过程中获得了互动和满足,本质上是一种网络消费行为而非赠与行为。

3、网络直播中,“打赏”行为是观看者购买主播服务的一种消费行为,主播与观看者之间形成提供服务者与享受服务者的合同关系。双方在直播间的互动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的消费行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给主播刷礼物、打赏等行为本质上属于赠与,已经交付完成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给主播刷礼物被骗可以报警吗

给主播刷礼物如果涉及到被骗的,可以报警,如果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构成诈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夫妻一方基于婚外情感交往给主播打赏可以要求返还吗

网络直播打赏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赠与合同,其效力的认定需综合交易安全和交易公平原则,兼顾互联网经济特点,结合公序良俗进行判断。在直播打赏中,夫妻一方基于婚外情感交往,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主播打赏明显高于正常网络娱乐消费水平的财产,夫妻另一方以其违反公序良俗效力条款为由请求确认打赏无效,并请求返还全部财产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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