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死亡遗产继承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08:3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胎儿死亡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该如何处理

胎儿死亡遗产继承

1、胎儿死亡,若是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怎样处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此外,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胎儿死亡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者划分,一旦胎儿死亡等于少了一个继承者, 其他继承者拥有更多继承的份额,获得更多财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