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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没写财产分割
一、离婚诉状载明无共同财产,是否需要分割财产?
如果离婚诉状中注明没有共同财产,则不需要分割财产。 书写诉讼服,应当注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票和住所。 有诉讼代理人的,还应当载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所,以及相关的工作说明书、代理权人及其与原告的关系等。 然后主要阐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诉讼请求。
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1、工资、奖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时薪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助金加班津贴;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延长了时薪、计件、奖金、津贴和补贴、工作时间奖金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的劳动报酬。 包括; 节约奖; 劳动竞赛奖; 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及其他奖金。 ”因此,工资、奖金、津贴收入等属于工资范畴。
2、生产、经营收益
生产、经营不仅包括从事个人生产劳动,还包括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信息业、金融证券业等领域从事组织管理、承包、租赁、投资等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从事上述所有活动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所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财产权”,一般只在有限的期限内有效。 发明、文学、艺术作品、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外观设计等各种各样的知识创造被视为某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收益首先取决于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名义权、地理标识权、商业秘密权等。 根据权利类型的不同,收益也不同。
《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查明的知识产权财产利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夫妻双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财产外,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结婚时间短,一般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参与,这时可以协商后制定离婚协议书。 对于没有这种共同财产的,该离婚协议书中也需要明确表示,由于此时没有财产纠纷,离婚手续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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