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当天能离了吗 请问民政局离婚当天能离了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17:32:1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并不能当天就离了,因为有离婚冷静期,所以需要等待30天。而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要无人反悔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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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怎么可以不用30天冷静期

  用起诉的方法可以避开离婚冷静期。因为离婚冷静期是不适用于起诉离婚的,而且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因此当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怎么办理最快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一般情况下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最快,具体流程如下:

  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对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准予离婚。

  但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超过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期限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