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我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探讨
巨灾保险是转移、分散巨灾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既能保障大灾之后人们生活的安定,减轻国家因救灾可能出现的财政负担,又能为灾后重建筹措资金,保证国家经济建设不受影响。
按照法治国家的要求,参考国外巨灾保险发展的经验,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以完备的巨灾保险法律制度为基础。巨灾保险法律制度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法律依据,使巨灾保险有法可依,更为巨灾保险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使巨灾保险依法治理。我国很早便开展了如地震保险、农业保险等巨灾保险业务,但由于缺少巨灾保险法律法规做支撑,导致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严重缺失。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汶川地震之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在巨灾保险立法过程中,立法模式的选择决定了巨灾保险法律体系的组成,决定了立法内容的取舍、立法技术的适用和立法价值的导向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因此,巨灾保险立法模式的选择是我国巨灾保险立法首先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针对我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进行探讨,对立法模式的含义、重要性和制约立法模式选择的因素进行分析,通过介绍巨灾保险立法模式的类型及巨灾保险先行国家和地区立法情况,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法治状况,提出我国应采用专项型立法模式:首先针对地震风险制定《地震保险法》,并以此为突破口建立我国完善的巨灾保险法律体系。
一、立法模式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对于立法模式,目前学界尚未形成被公认的解释或者界定,所以对于立法模式的概念仍没有成熟的表述。结合学界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立法模式应包含以下两层含义:第一,立法模式由立法权、立法主体、立法目的、立法内容、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等核心要素组成。在不同历史时期,面对不同的国情和法治状况,针对不同的调整对象,这些核心要素的特点是不一样的,这也决定了立法模式不应是固定不变的。第二,立法模式最终体现出来的是它的外部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法典化形式,单行法律、法规的形式,或者兼而有之。
立法模式,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立法形式的范畴。依据通常道理,事物的内在内容决定其表现形式,事物的表现形式为内容服务。但是,立法模式由立法权、立法目的、立法主体、立法内容这几大要素构成,并辅之以立法程序、立法价值等要素。在立法过程中,立法模式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立法内容的取舍、立法的价值导向和立法技术的适用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立法模式对整个立法活动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对于立法而言,研究立法模式也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巨灾保险立法模式的类型
纵观世界各国巨灾保险的立法模式,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专项型立法模式,即针对主要的巨灾风险分别立法,如日本针对地震风险制定的《地震保险法》和美国针对洪水灾害制定的《洪水保险法》。这种立法模式的特点是以分散主要灾害风险为中心,立法目的明确,立法内容界限清晰,法律内容规定具体,可通过立法技术的细腻化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第二、综合型巨灾保险立法模式,指制定一部统一的涵盖地震、洪水、飓风等多种巨灾风险的《巨灾保险法(条例)》,典型代表是法国的《自然灾害保险补偿制度》。这种立法模式的特点是对一国立法技术要求很高,立法难度较大,必须配套的法律法规做支撑,但保障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广。第三、补充型立法的模式,指通过修订如《保险法》等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其中加入巨灾保险的内容,达到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模式,如我国台湾地区通过《保险法修正案》,在其《保险法》中加入地震保险的内容并以此作为发源依据,再由行政部门通过颁布行政条例的形式来具体规定地震保险的内容。这种立法模式的特点是立法难度较小,灵活性、适应性强,但立法层次不高,不利于形成制度化。
原文标题《我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探讨》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