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廉租房怎么申请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18:4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对于宜宾市,大家可能最为熟悉的就是五粮液了,五粮液是我国的名酒,它出自于宜宾,在宜宾市有一部分的住困难家庭需要政府提供住房方面的帮助。那么宜宾市廉租房怎么申请,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宜宾市廉租房怎么申请

一、宜宾市廉租如何么申请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

3、经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二、宜宾市廉租房办理的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综合以上介绍,为宜宾的群众家庭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宜宾市出台了廉租房的相关规定,符合宜宾市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请按以上的流程办理廉租房的申请。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