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07:5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每个地区都是有一些当地人名下有很多套房源的,就是专门给异地工作人员提供住房房屋的,有需要的人员就可以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有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南平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呢? 下面法务吧小编带大家了解。

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一、南平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租赁双方身份证件(含委托函、受托人身份证件)

3.房屋租赁变更合同或变更协议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南平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办理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住建部令第6号)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三、南平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申请条件

1.由承租人,租赁人申请;

2.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3.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并提供经公证或认证过的授权委托书。

房屋的租赁变更登记备案是双向的,因此在办理的过程中是需要承租人以及租赁人一起去申请的,如果当事人没有时间获取是其他原因没有前往的,可以委托他人去办理,但是要提交多一个公证的证明材料,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