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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办居住证怎么办理
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喜欢在沿海地区去打工的,因为那边的工作机会要多一些,而且基本工资也要高一些,那么这个时候就要办理居住证的,要是自己因为一些原因去不到的话,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代办居住证怎么办理
居住证办理一般要求本人带上相关资料亲自办理的,对于未满16周岁或者年满60周岁行动不方便的公民才可以他人代为办理居住证,建议公民到当地居住证办理部门咨询了解。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主要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居住证可以在办理的时候委托他人,但是要带上他本人的身份证和自己的身份证才可以的,最好还有自己的委托书,然后交到公安办事处就可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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