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无力偿还,签有免责协议的挂名法人要赔偿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4 20:29:3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公司欠债无力偿还的,应当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赔偿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欠债无力偿还,签有免责协议的挂名法人要赔偿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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