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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流程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知识,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流程.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流程是在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然后各股东按规定行使表决权。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期是长期的。如果是一般会议的,只要是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的,就会生效。
一、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流程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流程如下:
1.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期是多久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一般是长期,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三、股东会决议生效条件
法务吧提醒您,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条件是:
1.一般决议,需经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重大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决议的内容和程序合法,符合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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