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4 20:52:1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公司法公司解散清算法律知识,公司破产的原因有哪些.公司破产的原因是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企业达到破产要求的,由企业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一、公司破产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破产的原因有哪些

  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申请破产,需要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司的破产流程如何

  法务吧提醒您,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由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5.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三、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法务吧提醒您,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没有出现以上两种情形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