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有限责任合伙的优势有哪些
一、合伙人无需为其他合伙人行为导致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这是有限责任合伙的制度价值所在。美国1997年《统一合伙法》第306(c)规定:“一个人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合伙人而直接或间接地,包括以分摊或其他方式对合伙成为有限责任合伙后的债务负责,无论该债务系源自侵权、合同或其他义务”。英国《有限责任合伙法》并未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合伙的成员可享有法律责任限制,但由于有限责任合伙与其成员各为独立的法人,因此成员的法律责任与有限责任合伙的法律责任也是独立的,一个成员对于其他成员的行为引起的合伙债务无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尽管如此,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对合伙人责任限制的范围和程度却略有差异。例如,美国德克萨斯州在1991年最早制定《有限责任合伙法》时,仅在其他合伙人实施侵权行为引起合伙债务时给予合伙人保护,对于其他合伙人引起的合同债务,合伙人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一般认为合同债务是合伙人的共同债务(jointliability),而合伙人之间就侵权行为引起的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jointandseveralobligation),即“共同的”但“可分的”责任。但此后合伙人责任限制范围被逐步扩大到合同之债。英国《有限责任合伙法》和我国《合伙企业法》在限制合伙人责任方面均未明确区分合同之债或侵权之债,因此可以理解为既包括合同之债也包括侵权之债。除此之外,合伙人的责任限制也可能因承担分摊义务而有所不同。由于有限责任合伙一般需对其合伙人引起的债务先行承担责任,因此在有限责任合伙以合伙财产承担赔偿责任后,合伙财产会相应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有义务以分摊方式补足上述减少的财产,没有过错的合伙人实际上等于间接承担了赔偿责任。对此,英国将之留给有限责任合伙的成员以协议的方式解决,而美国1997《统一合伙法》则明确的排除了非过错合伙人的分摊义务,规定“一个人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合伙人而直接或间接地,包括以分摊或其他方式”来承担合伙债务。在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8条规定,“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特殊普通合伙以合伙财产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合伙财产减少的,可以就减少的财产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合伙人追偿,原则上免除了其他非过错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分摊义务,但由于特殊普通合伙向合伙人的追偿需要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因此非过错合伙人是否能被完全豁免分摊义务,最终还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
二、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仍需对自身行为导致的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在这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1、合伙人需承担个人责任的行为性质。纽约州《合伙法》第26(c)规定,合伙人需对任何疏忽(negligent)、错误行为(wrongfulact)或不当行为(misconduct)承担个人责任;根据英国《有限责任合伙法》第6条第4款的规定,合伙人需对由其自身的过错(wrongfulact)或不作为(omission)引起的责任负责。在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只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承担个人责任,而对于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债务,仍然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与其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英美国家相比,我国将合伙人承担个人责任的行为性质仅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其他合伙人提供的保护力度要弱于英国和美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在引入特殊普通合伙这种组织形式的谨慎态度,不仅只允许专业服务机构采用这种组织形式,而且在限制合伙人责任方面也采取了部分限制的原则。
2、合伙人是否需因其监督职责承担个人责任。美国纽约州《合伙法》第26条(c)规定,有限责任合伙的每一个合伙人、雇员或代理人都应当为其自身的或受其直接监管和控制的人(anypersonunderhisorherdirectsupervisionorcontrol)的疏忽、错误行为或不当行为承担责任。英国《有限责任合伙法》对此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协会表示,合伙人是否需承担监管责任要视乎有关情况及能否证明当中涉及谨慎责任及实际疏忽行为而定。我国《合伙企业法》对此问题也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实际上这个问题对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责任产生的影响不可忽视。在律师事务所中,有些作为合伙人的律师往往对其他合伙人、非合伙人律师、律师助理或实习律师等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此外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中还往往设有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机构,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监督和指导。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办理案件的实际情况看来,要求合伙人对受其直接监管的其他合伙人、非合伙人律师、律师助理或实习律师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承担责任是比较合理的,因为这些合伙人负有对具体案件进行督导的职责,而且最后提供给客户的法律意见书等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往往也是由这类合伙人签署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合伙人才是实际的责任承担人。但是对于业务指导监督机构此类仅具有一般指导监督职能的内部机构来说,特别是在这些机构并未实际参与具体案件督导的情况下,要求这些机构中的人员承担责任会过于苛刻,甚至会导致律师事务所为规避和降低风险不设立此类机构,这与修订后的《律师法》要求律师事务所加强自律管理的精神是不符的,这一问题可以由律师管理部门以法规、规章的形式予以规范和解决。
三、合伙人个人责任的承担方式。
当合伙人因其自身行为引起合伙债务时,该合伙人与有限责任合伙应当以何种方式承担责任,也是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美国1997《统一合伙法》采用的是合伙财产穷尽原则,根据该法第307节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合伙的债权人应先用有限责任合伙的财产来实现债权,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要求合伙人用个人财产来实现其债权,至于有限责任合伙在承担责任后可否向合伙人追偿,则要看合伙协议的约定。英国《有限责任合伙》并未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而是留给普通法来解决,但由于《有限责任合伙法》允许成员通过签订协议来确立他们之间以及他们与有限责任合伙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此负有个人责任的合伙人与有限责任合伙之间如何承担责任,更多地可能取决于成员之间的协议。在我国,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8条的规定,对这个问题实际上确立了两项原则:
一是合伙财产穷尽原则,即对于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行为引起的责任,要先穷尽有限责任合伙的财产,才能追究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
二是追偿原则,即有限责任合伙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合伙人追偿,至于追偿的方式和范围,则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