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交警在什么情况下传换车主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2-25 13:48:1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交通事故中交警在什么情况下传换车主

精选回答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可以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九)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精选回答二:

1、对于事故的当事人,交警口头传唤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第三十四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