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果不满意可以怎么办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4 21:53:2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知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果不满意可以怎么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伤残鉴定的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好是在出院后的三个月内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果不满意可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果不满意可以怎么办

  1.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2.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评定。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另外,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后,原来的鉴定结论因为存在瑕疵,所以不再采用。

  二、什么时候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才有效

  交通事故出院后三个月内做伤残鉴定好。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内做伤残鉴定好。如果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支付更合理

  法务吧提醒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伤残鉴定的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是如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则费用先由申请人承担,最后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