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_传播性病罪概念定义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是对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和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性病是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通过性行为传播的疾病。性病的传播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摧残人体健康,而且危及子孙后代,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一些不法分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置他人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引起严重性病的大量传播,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社会危害严重。为了制止和打击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力地查禁卖淫、嫖娼活动,减少和防止性病的传播,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规定为犯罪是完全必要的。“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是指行为人清楚地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会造成性病被传播的后果,而放任或希望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传播性病罪_传播性病罪立案量刑标准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1、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2、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3、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性病罪_传播性病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交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容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性交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既然刑法规定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意图之一是防止性病的传播,就应禁止这种行为,否则不利于实现刑事立法的意图。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然,如果行为人的卖淫嫖娼行为确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后果,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行为人的“明知”可以是确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种严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种严重性病。如果行为人未被确诊为患有严重性病,但根据其知识、阅历能证明其明知可能患有严重性病的,也应视为“明知”。
传播性病罪_传播性病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6次会议、2017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66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为了严禁卖淫、嫖娼,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对刑法有关规定作如下补充修改:一、组织他人卖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有案底会影响政审吗?案底可以消除吗
-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影响钱袋子的八件大事:央行降息房贷
- 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二手房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12123交通违法申诉几天有结果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买卖二手房应该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落地 集体土地承
- 投诉淘宝平台最狠的方法电话是多少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按揭车可以贷款吗,汽车按揭贷款的条
- 同住人不签字承租人能拿动迁款吗合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
- 取保候审签字是什么人?取保候审人
- 2023年常州拆迁补偿标准表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程序
-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受理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上海消费者投诉热线
- 大庆办理暂住证相关事项
-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什么法律后
- 走私假币罪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会判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
-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模板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犯抢劫罪判几年,抢劫多长时间后不能
- 2023四川成都暂住证办理需要满足的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