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非法行医的定性的条件是什么
一、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犯罪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客体要件
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
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必须是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证,并在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按照医师本人的注册执业范围、地点、类别以及医疗机构的核准登记科目范围行医才属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执业医师法》对执业医师证的取得作了明确规定:该法生效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并经申请获得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职称;该法生效之前,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获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对于开办医疗机构,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和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还需要经过所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审查,发给执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因此,办案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既要注意其本人是否有《医师执业证》及其执业的范围,还要注意其本人所在的医疗机构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核准的诊疗科目是否相当,否则,就有可能成为非法行医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但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身体健康受损的后果,则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即其应当预见非法行医行为有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伤害的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上述后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二、非法行医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非法行医的行为,因为我国规定并不是行为犯,因此也是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认定构成犯罪。否则的话,可能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来进行处罚,而不能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从《刑法》第336条中的规定来看,犯此罪的一般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警惕假律师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私自办辅导班怎么举报最有效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