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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5大特点
医疗纠纷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分别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特点:
医疗纠纷的本质特点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的认定有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的原因。显而易见,医疗纠纷应具备以下特点:
1、医疗纠纷的主体为医患双方。医疗纠纷产生于医患之间,其他人不能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如患者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不服或对卫生局的处理决定不服,是卫生行政机关及鉴定机构患者的纠纷,矛盾不在医患之间,不属于医疗纠纷。再如伤害案件的肇事者对医疗后果不满,要求医院与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严格地讲,也不是医患纠纷,若确实存在医疗过失并应该由医院承担责任,也必须为患者的名义提请处理。
2、客体为患者的人身仅主要是生命权或健康权。一般医疗纠纷都是以患方认为自己的生命权或健康受到了侵害为基础的。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经诊疗护理过程,病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后果,或者感到理下不良后果的隐患,并且这种不良后果的产生被患方认为是由医方的过失所造成。当上述两点同时具备时,便产生了医疗纠纷。
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防范对策: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预防医疗纠纷至关重要的一环。多个部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大力表彰先进典型,严厉查处违纪行为,努力做到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一切方便患者。以实际行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发生。
2、增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
医务人员应与时俱进加强医疗技术,加强三基训练,学习先进医疗技术,因为新实施的民法典已经将判断医方是否有过错的标准确定为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因此与时俱进掌握先进医疗技术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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