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3:07:1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随着家装消费需求日益增大,家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少数家装企业开始与消费者玩"猫腻"。近日,某消费者就差点因忽略格式条款细节,而中了家装公司的招。

谨防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日前,消费者蔡某来到市12315中心申诉,反映其2009年12月与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使用某品牌地板。但此种品牌地板包括A、B两种系列,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使用哪种系列。实际装修中,装修公司选择了价格较为便宜的A系列。消费者认为事先已和商家口头约定使用B系列地板,要求更换。商家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为由拒绝更换,为此引发争议。

12315中心经调查后认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具体到本案中,虽然装修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明确使用某品牌地板,但没有具体说明是哪一种系列,所以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一方的解释,使用质量较好的B系列地板。最终经调解,商家同意让消费者重新选择地板。

12315中心为此提醒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时需谨慎,发现合同有约定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予以明确,一旦发现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时,应在法定时间内及时与商家交涉,交涉不成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