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场所要明示什么内容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2:59:0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场所要明示什么内容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场所要明示什么内容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2、明示的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3、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四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2)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3)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二、农民工维权途径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2)劳动者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4、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设立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务吧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