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错了怎么办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2:12:1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

超市收错了怎么办

  超市收银的话这个工作是需要细心的,工作开始要往好做,之后在提高效率,开始不要图快。

超市收错了怎么办

二、

放超市储物柜的包被盗可否要求赔偿

  1、购物时将包存放在超市的储物柜里面,超市就有为消费者保管的义务。如果因为超市没有尽其保管义务而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话,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给予赔偿。

  2、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超市作为一个消费场所,依照消费者享有的上述财产安全权的具体内容,超市经营者应该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消费场所,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超市向顾客免费提供储物柜,目的是方便费者购物和超市的管理,那么就有理由要求超市经营者保证消费者存放在储物柜中财产的安全。因而,当存放在储物柜中的财物被盗,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超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

超市招童工罚什么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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