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希岸酒店暴雨后涨价被罚50万,违反了什么规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2:03:4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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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暴雨,某酒店借机涨价,一间房间的价格超出平时的3-5倍,属于故意哄抬价格的行为。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下面就由法务吧小编为大家介绍“郑州希岸酒店暴雨后涨价被罚50万,违反了什么规定?”的相关法律内容,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赶紧往下看吧。

郑州希岸酒店暴雨后涨价被罚50万,违反了什么规定?

  一、郑州希岸酒店暴雨后涨价被罚50万,违反了什么规定?

  近日,为了维护暴雨期间市区酒店服务业价格稳定,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开展了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检查中,针对市民反映的“郑州暴雨当晚酒店涨价到2888”问题,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迅速出击,快速立案调查。经调查,市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酒店属于哄抬价格行为。

  7月20日,郑州遭遇特大暴雨当天,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河南德悦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机涨价,对入驻顾客按1500元/间、1688元/间、2888元/间等价格结算,超过平时价格的3-5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涉嫌利用其他手段,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鉴于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能主动道歉并挽回社会影响,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河南德悦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万元的处罚告知。

  郑州希岸酒店暴雨后涨价,属于故意哄抬价格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

  二、经营者故意哄抬物价违反了什么规定?

  经营者故意哄抬物价违反了价格法的第十四条的规定。

  《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哄抬物价怎么处罚?

  《价格法》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随意哄抬物价。以上就是法务吧小编为大家介绍“郑州希岸酒店暴雨后涨价被罚50万,违反了什么规定?”的法律内容,如果大家对哄抬物价的法律规定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向法务吧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